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93号 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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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 2017-12-29 10:40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 政策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进口放射性同位素需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审批后,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进口经营者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2016年第87号公告公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7年12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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