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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与省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4-14 10: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商务厅政务网

为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和旅游业融合发展,推动两大产业创新业态、变革发展模式、提高服务效能,近日,我厅联合省旅游局发布《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力争到2020年,我省旅游业各领域与电子商务达到全面融合,互联网成为我省旅游业创新发展的主要动力和重要支撑,全省在线旅游投资占旅游直接投资的30%,在线旅游消费支出占旅游消费支出的50%

《意见》强调,将通过电子商务挖掘旅游业的发展潜力和活力,提高旅游业创新能力和优势;通过旅游业提高电子商务的应用水平和发展深度。一是大力培育电子商务与旅游业融合的市场主体。支持各旅游景点通过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综合服务;二是整合电子商务和旅游的基础设施资源。实现农村电商服务站、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旅游服务小镇、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相互融合;三是通过旅游渠道拓展电子商务平台和品牌影响力。通过旅游业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因地制宜开发各类电商旅游项目。

《意见》指出,将加大对电子商务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的保障与支持。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景区、旅游场所实现信号全覆盖,推广智慧旅游;二是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对于服务政策导向的旅游业电商项目,纳入我省电子商务创业创新项目库,支持项目落地;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对于提升改造或拓展旅游服务功能的农村电商服务网点提供专项资金支持;三是加大公共服务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旅游业相关专业培训。

(电商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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