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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浙台经贸合作在2015台商新春座谈会上闪亮登场、倍受关注

发布日期:2015-03-10 11: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商务厅政务网

 

2015全省台资企业协会会长暨台商新春座谈会于39日下午在省人民大会堂举行,全省各台资企业协会会长,全国台企业联在浙监事长、副会长,省政协台籍特邀委员,青年台商及台资企业代表50余人前来参加。

本次座谈会以“深化服务、融合发展”为主题,在与台商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的同时,重点介绍浙台经贸合作区发展情况和支持台企转型升级政策措施。省委副书记王辉忠到会做了讲话,省商务厅韩杰副厅长和苍南县、象山县、普陀区、玉环县政府领导在会上做了发言。韩厅长主要介绍了浙江商务工作发展情况、浙台经贸合作发展现状和浙台经贸合作区的总体情况。4个浙台经贸合作区的县区领导分别介绍各自基本情况、发展特色、服务台商具体举措、以及打造“新的台商之家”开展的有关工作。在宣传浙台经贸合作区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浙台经贸合作区对台商的吸引力。

截至2014年,浙江累计批准台资项目6722个,投资总额合同台资188亿美元,实际台资38亿美元,是大陆台商投资最密集地区之一。其中:2014年新批台商投资业数,合同台资和实际台资分别增长29%58%62%;浙江对台贸易额127亿美元,其中进口99亿美元,台湾是浙江第一大进口来源地,是浙江服务贸易第7大市场。我省经核准在台湾设立的企业和机构有14家,对台直接投资额超过8300万美元,主要涉及批发业、零售业,其中纳爱斯收购台湾妙管家股权项目的投资总额达7000万美元。

浙台经贸合作区建设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我省和台湾地区经贸合作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浙台经贸合作层次与水平、促进两岸共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到2012年,浙江省政府先后批准设立了苍南、象山、普陀、玉环4个浙台经贸合作区,自南向北已经由点成线、初步构成了我省沿海地区对台经贸合作带。2013年底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浙台经贸合作区发展的指导意见》,就下一步加快浙台经贸合作区发展的十三方面给出了指导意见。2014年,浙江省政府将“办好浙台经贸合作区”确定为年度重点工作。去年上半年,我厅首次发布了浙台经贸合作区年度发展报告。9月,首次组织全省4个浙台经贸合作区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并在划定的国家级开发区展位区内成功打包展示、集中推介,首次集中整体亮相就博得了广泛关注,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浙台经贸合作区根据各自独特的海洋资源禀赋和对台交流合作优势,大力推进合作区开发建设,取得了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的丰硕成果。

 目前,浙台经贸合作的许多优质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石浦港作为台湾优良农产品发展协会(CAS)指定的华东地区基本港口,近两年累计对台贸易突破2200万美元,尤其是以石斑鱼为重点的两岸农渔业合作势头良好。“中华一家亲·2014海峡两岸各民族中秋联欢活动”已在苍南浙台经贸合作区成功举行,苍南县成为“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海峡两岸眼科中心已在普陀经贸合作区的舟山医院正式挂牌成立,普陀经贸合作区已于去年11月与浙江新农都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正在积极打造台湾农副产品的重要进口基地。玉环经贸合作区正在利用大麦屿对台直航的优势、从2009年就开始积极打造长三角对台综合枢纽港,并去年下半年成功开通了对台的货物直航。相信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深化浙台经贸合作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开发区处供稿) 韩厅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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